发展互联网平台经济 培育经济增长新动力
浏览量:5545次 发布日期:2016-1-8 10:51:12

近年来,电商、APP商店、租房、打车、P2P网贷等各类互联网平台大量涌现,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互联网平台基于信息技术构建并形成了连接多个参与方的虚拟空间,成为提供交易撮合、信息汇聚和能力开放的互联网信息服务中介。互联网平台自身不产生商品,通过吸引参与方之间产生信息交换或物品、服务交易,收取佣金或开展增值服务。平台经济的这些商业模式已成为互联网经济的主要表现形式,我国大力发展互联网平台经济,对于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稳健增长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平台引发的经济社会现象


互联网平台的发展对大众生活的方方面面带来了颠覆性影响,推动了生产和消费方式的重大变革,有力地驱动了经济增长,成为备受瞩目的社会经济现象。


(一)打造互联网新经济格局,平台成为主流模式


互联网平台形成了巨大的经济规模。互联网经济总量在近20年经历了爆炸式增长,据“互联网女皇”玛丽·米克尔的《2015年互联网趋势报告》,1995年前15大互联网公司的市值总和为170亿美元,而2015年则达到了2.4万亿美元。包括阿里巴巴、百度、腾讯和京东在内,全球15大互联网公司均基于平台模式运营,而据哈佛大学托马斯·艾斯曼的研究表明,全球最大100家企业中的60家主要收入来自平台模式。


互联网平台孕育了更多创新创业机会。以淘宝电商平台为例,直接或间接拉动就业人数已超1000万,仅浙江62个淘宝村就直接带来6万人就业,并催生出网店装修师、“淘女郎”等新兴职业。此外,互联网平台作为“四众”模式核心,汇聚各类要素和资源,引发了新一轮创新创业潮流的到来。


互联网平台创造了新的生态系统。阿里巴巴以电商业务为基础,积极向入口导流、娱乐、智能终端、生活服务等领域延伸,并与线下物流服务商和金融机构合作,建立金融和物流体系,形成了自循环和自生长的生态系统。


(二)地区与政府重视平台发展,开展平台创新实践


从国外情况看,欧盟在2015年5月发布《数字化单一市场详细规划》,进一步推动单一数字市场战略,将促进互联网平台企业发展作为下一步工作要务。欧盟明确指出,互联网平台有助于发挥电子商务优势,促进中小企业开拓新市场,驱动数字经济增长并创造就业机会。同时,欧盟也提出互联网平台的创新商业模式造成了当前法律体系的适用难题,将考虑包括修改欧盟竞争法在内的一系列管理措施,并设立欧盟网络平台圆桌会议,促进欧盟互联网平台的健康发展。


从国内情况看,上海市、江苏省是我国最早对平台经济开展地方实践的省市,分别出台了《关于上海加快推动平台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2014年)、《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互联网平台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2015年)。其中,上海市更是依据平台经济的特点,创新地制定了《上海平台统计报表制度》,分类别、分买卖家地域对本地互联网平台的商品实物与服务两类交易额进行统计,有效反映了上海交易类平台经济的发展情况。


(三)平台促进共享经济繁荣,引发组织模式革新


当前全球兴起的共享经济是对互联网平台交易撮合、信息汇聚、能力赋予等作用的充分展现。互联网平台使得物质、能力点对点共享成为可能,从而对“企业生产,用户消费”的格局产生颠覆性影响,为共享经济的蓬勃发展铺平道路。Uber和Airbnb均基于平台实现拼车和租房资源的共享,在全球范围内极速扩张,估值已分别达到412亿美元和255亿美元。根据普华永道的报告,全球分享经济公司的营收目前约为150亿美元,而到2025年将增长至3350亿美元。


共享经济对工业时代集权化、等级制的组织模式带来巨大冲击,平台使得个体能力得到最大程度的释放,产生大量“微企业家”和“自由职业人”。共享经济平台的影响覆盖各层次、各年龄段的劳动力,不仅失业者可以通过这种方式自给自足,越来越多的全职工作者也以此增加收入。据统计,Uber的全球司机总数已破百万,滴滴快的的专车司机总数预计在2015年年底将破百万,Airbnb的房源数量每年也几乎翻倍递增,且有调查表明超过一万名的房东利用出租所得收入来支持他们的创业。


互联网平台的作用分析


互联网平台引入了新生产要素,产生了新组织模式,提供了新创新路径,有力推动了经济增长。


(一)引入新生产要素,以数据推动供需匹配能力指数增长


数据在互联网经济中的基础性、战略性资源地位日趋明确,互联网平台企业积极开展大数据应用,数据成为重要生产要素。一方面,互联网平台通过业务在线化和数据挖掘,促进供需双方的精细化匹配。电子商务、广告联盟和社交等互联网平台积累了大量消费者个人信息、行为和位置等数据,进一步发展个性化推荐、交叉推荐和品牌监测等营销类应用。作为互联网物流平台的菜鸟网络,在近两年的“双11”活动中通过大数据预测物流流量和流向,提高物流效率,有效避免大面积爆仓现象的发生。另一方面,互联网平台采用大数据保障交易安全性。大数据已广泛应用于互联网金融,平台采集并积累客户交易、支付、信用等数据,采用风控模型进行计算和分析,达到控制风险的目的。淘宝则基于大数据构建并优化各类假货模型,实时识别并监控具有售假风险的高危用户和售假团伙。


(二)产生新组织模式,以平台缩短供需对接环节


信息时代消费者和用户的需求呈现网络化、个性化的特点,倒逼商业组织模式逐渐向“大平台+小前端+富生态”演化。互联网平台的组织模式内核趋于一致,大平台作为基础设施进行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为小前端提供支撑服务,降低小前端运作成本。前端则呈现小型化、海量化和专业化的特点,直接面向全球消费者,努力成为所处领域的第一。例如,电商平台汇集了海量的卖家、厂商作为前端,厂商通过平台直接连接消费者,传统组织模式中多级批发商和零售商环节被替代,供需对接环节大幅缩短。又如,苹果APP商店作为平台,会集海量APP开发者作为前端;滴滴打车作为平台,会聚海量司机作为前端。在大平台和小前端发展强大的基础上,衍生出第三方开发服务者等各类角色,依托平台为前端和消费者提供服务,呈现富生态的特点。


(三)降低创新成本,促进小微个体协同式规模创新


云计算平台成为小微个体创新、创业的坚实基础。云计算降低了信息技术设备和软件的获取门槛,使得个体能够以低成本按需使用计算和存储资源,大幅降低创新、创业成本。阿里云平台已带动就业120万人,其中七成以上来自创业型中小企业,近六成为首次创业,并推出“云翼计划”进一步推动大学生创业。百度开放云平台提供计算能力、数据资源、应用软件等,支撑各类创新应用的开发,已聚集超过100万名开发者,累计为开发者节约了超过25亿元的研发成本。


众筹、众包等开放型平台,为小微个体创新、创业开辟了新路径。中小企业通过众包平台将研发、设计等服务需求发布,借助外脑、汇集众智得到新颖的解决方案,一方面实现规模化、开放性、协同式创新,另一方面有效降低所需的人力、资金成本。众筹平台汇聚了大量创新、创业项目,提供了一个支持群体智慧的投资渠道,有效分散前期风险,最大化利用资本市场推动创新、创业。


建 议


互联网平台不断催生新业态、新模式,但是,各界对平台内涵理解不统一、平台权责界定不明确、监管方式落后、政府平台协作不足等问题阻碍了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因此需要进一步营造有利环境,理清平台权责,加强政企合作,加快形成多方协同治理的新体系。


(一)为平台经济发展创造包容环境


互联网平台催生出的新经济、新业态尚处于发展起步阶段,需要一个宽松包容的发展环境。第一是要有效界定平台信息服务商的定位,明确平台定位是制定相应管理措施的必要前提,互联网平台具有鲜明的信息中介特点,应与服务提供商进行有效区分。第二是积极观察,稳妥出台政策,对于互联网新事物,政策出台不宜急,应联合学界、业界、政府多部门和消费者,共同调研、征求意见,仓促、粗暴出台政策可能会挫伤新经济发展的积极性。第三是降低进入壁垒,鼓励以互联网平台形式开展业务。以在线诊疗为例,互联网平台与医疗结合将有助于提高医疗水平和医疗资源的利用率,然而政策壁垒是当前最大发展瓶颈。第四是汲取上海经验,探索平台统计制度,系统的平台经济统计数据有助于政府全面掌握发展情况,从而合理制定政策措施。


(二)进一步理清互联网平台权责,加强企业平台自治


互联网平台连接多个参与方,应明确平台和各方的任务分工及权责,发挥平台自治体系作用,减少纠纷现象的产生。一是积极发挥互联网平台在用户监测、数据挖掘方面的优势,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以打车平台为例,平台可以通过互联网、大数据和定位等技术手段,对服务车辆位置、状态进行实时监管,还可以对事后环节进行全程追溯。二是重视平台自身网规作用,激发平台内生治理动力与消费者监督下的自律。平台的双边市场属性决定其必然重视对各参与方的权益保护和对违规行为的治理,协同消费者的监督可以将网规作用最大化。


(三)政企积极合作,创造多方协同治理新体系


在信息时代,“谁经营谁负责”、“谁办网谁负责”等管理思路已不再适用,政府、企业、社会协同共治应成为平台经济发展和监管的基本理念。政府向企业积极开放企业信用、电子证照等数据,提高平台的主体审查有效性,促进重要信息全社会协同维护。政府协调行业联盟等产业组织,制定各细分领域平台统一监管标准,对不同规模的平台一视同仁,促进平台经济有序发展。加强政府事中事后监管,推动企业开放数据,建立社会化诚信评价机制,打造多方协同治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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